根据总理的指示,2023年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必须在全面准确评估2022年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实施情况和结果的基础上制定。
黎明凯副总理刚刚签署了越南政府总理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发布有关制定2023 年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估算的第 12/CT-TTg 号指令。
指令明确,2023年是中期之年,对加快实施、努力完成2021-2025年五年规划目标具有重要作用,为实现 2021-2030 年十年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目标做出贡献。
除了有利的条件外,由于世界和地区政治复杂发展的影响,预计越南经济将继续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 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存在潜在风险和不确定性,如供应短缺、供应链中断、一些地方反自由贸易、持续高通胀成为许多国家的大问题; COVID-19 疫情仍在持续,存在诸多风险; 经济的生产力、质量、效率和竞争力仍然薄弱。
为继承和弘扬已取得的成果,克服困难和挑战,为未来几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总理指示各部委和部级机构、政府机构、经济集团、国家级企业、各省和中央直辖市(各部、中央机关、地方)制定发展2023年社会经济计划,估计2023年国家预算,2023-2025年三年国家财政预算计划。
2023年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必须遵循预测
该指令要求,在全面准确评估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实施情况和结果的基础上,制定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预测对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国家、地区和世界形势。
2023年计划的发展目标必须坚持党的方针、国会和政府的决议、总理的指示; 展示了为实现2021-2025年5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2021-2030年10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成功实施复苏计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而奋勇拼搏。
各行业、领域和地方的计划必须根据与相关的法定规划执行,努力实现全国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目标, 社会经济五年计划地方发展(针对地方);适合各分支机构、各地区的特点和发展水平;及时了解国内外形势和未来一个时期形势的预测和评估;确保继承已有成果,创新吸收,顺应地区和世界发展大势,克服经济发展任务实施中的短板和局限。
提出的目标和方向必须以成功实施五年计划的目标为目标,确保可行性,与部门、级别和地方的实施能力相一致,与平衡、调动和有效利用资源的能力相关;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与公共投资计划之间的密切联系。
该指令明确提出,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是在困难与优势相互交织的背景下构建的。预计全球经济贸易将继续复苏,但仍存在诸多潜在风险。生产材料价格和通货膨胀可能会增加。第四次工业革命对世界的影响以及COVID-19疫情后促进适应和开放的趋势,数字化转型、绿色增长、可持续发展,加强各国合作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战略竞争、国与国之间的贸易紧张、一些国家的疫情依然复杂。
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平稳; COVID-19疫情基本得到控制;推广“安全适应、灵活、有效控制 COVID-19 疫情”的规定;继续执行社会经济复苏和发展方案;商界和民众的信任度越来越高……
但经济仍将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这些困难和挑战来自于经济内部尚未克服或慢慢克服的弱点,以及人口老龄化和贫富悬殊的问题。灾难、流行病、气候变化、内需回升时的通胀压力……
在此背景下,各部委、中央和地方机构需要研究和确定《2023年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基本问题,重点关注以下主要内容:制定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背景,包括确定和分析影响建设的国内、区域和国际环境的机遇、优势、挑战和风险,制定和实施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特别关注俄罗斯与乌克兰军事冲突的影响、合作伙伴的贸易和 COVID-19 防控政策、房地产市场风险、金融风险以及潜在控制 COVID-19 疫情等问题国家和实施社会经济发展和恢复计划……; 2023年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总体目标;主要目标和一些主要权衡;主要方向和任务。
各部委、中央和地方机关进行研究提出2023年的主要方向和任务,确保与2021-2025年五年计划、总体目标、2023年目标的主要任务和解决方案一致。同时,要适应各行业、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水平。
各部委、中央和地方机关继承和弘扬历次工作成果和氛围;不对取得的成就主观,沾沾自喜;深入掌握和严格执行党的组织运作原则和国家法律;以有效和非正式的方式加强防止腐败、浪费和消极行为,首先是在国家行政系统中;坚决预防和遏制对人和企业在工作中的骚扰和麻烦。
该指示要求各部委、中央和地方机构继续建设和同步完善发展机构,首先是社会主义导向的市场经济;建设团结、高度团结、廉洁、民主的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加强纪律、纪律、实干、高效、务实、紧跟实际情况,以人民群众和企业为服务中心。落实领导责任,确保公开透明;坚持责任心、自力更生、自力更生、创新创造;敢想,敢做,敢担当,行动果断,行之有效;不断唤起和促进国家发展的愿望。
根据党、国会、政府关于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10年的决议和规定,更加有力、更加有效地落实各领域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解决方案。-2030年、2021年5年-2025年,继续有效实施COVID-19防控方案、社会经济恢复与发展方案。着力控制通货膨胀,确保宏观经济稳定和经济主要平衡;加强科技应用,促进创新、创造、数字化转型,发展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从根本上全面革新教育培训。
加强和提高审查、补充和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的质量,有效调动和使用一切资源用于国家发展。更加积极地通过适当的制度、机制和政策,为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障碍消除障碍;积极有效地处理长期积压的问题……
制定2023年国家预算概算,2023-2025年3年国家预算–财政计划
指令要求,制定2023年国家概算和2023-2025年三年国家预财政计划的任务要突出重点内容。
具体而言,2023年国家预算收入估算要根据现行政策体制、经济复苏进程,确保国家预算收入正确、足额征收,与培育收入来源相结合;重点分析预测世界和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密切评估2022年国家预算收入实现能力,预估2023年国家预算收入。
具体计算税费征收、减免税、延长纳税时间、地租、路线图实施等法律政策变化导致的收入来源增减变动因素。对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承诺,包括新一代自由贸易协定;与政府履行对外国投资者承诺的义务有关的预算征收影响已提交给主管部门。
继续大力实施行政改革措施,实现收入管理现代化; 加强管理,打击税收流失,特别是经营、不动产转让中的税收流失; 加强税务稽查,打击转让定价、商业欺诈、偷税漏税,从严管理应税价格。 有效管理数字平台上电子商务交易和业务产生的新收入来源; 严厉处理拖欠税款,严格控制退税。
积极梳理重叠的政策和任务,按照紧迫性、重要性和实施能力优先安排支出,完成2023年主管部门批准的任务和计划、项目和计划,并以国家预算和其他合法动员来源为基础。仅在绝对必要且来源有保障的情况下,才向主管部门提交新的政策、方案和任务;充分预见实施主管部门已决定的新政策、新制度和新任务的资金需求;不要为尚未发布的政策安排开支预算。
深入把握公开透明原则,从任务确定阶段就要求实施彻底的节约和预防浪费,确保从估算阶段到分配实施、管理和使用国家预算的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继续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分置收益的安排、重组、强化管理和有效使用。
根据 2021 年 11 月 13 日国会关于 2022 年中央预算分配的第 40/2021/QH15 号决议第 2 条第 2 款的规定,地方应制定支出预算以平衡地方预算。根据国民议会决定的 2022 年预算,由总理指定,以及需要增加为实施相关制度、政策和法律而产生的支出。 以2023年国家预算收入估算为依据,责成财政部根据国家预算平衡能力制定2023年地方预算收支平衡方案,报主管部门确定返还比例2023年中央预算内与各省、直辖市预算和中央预算内对地方预算的余额补足的收入分配比例(%)适用于整个预算稳定期。根据第 40/2021/QH15 号决议提交政府提交国民议会审议和决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