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调区域性最低工资标准;签发附芯片的普通护照;强制使用电子发票;调整一些列规费收费标准等政策自2022年7月开始生效。

202271日起上调区域性最低工资标准

政府的第38/2022/NĐ-CP号议定于2022年7月1日开始生效,区域性最低工资标准上调6%。这是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各方协商、付工资的依据。

据此,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四档,第一档为26万越南盾(由442万越南盾/月调为468万越南盾/月),第二档为24万越南盾(由392万越南盾/月调为416万越南盾/月),第三档为21万越南盾(由343万越南盾/月调为364万越南盾/月),第四档为18万越南盾(由307万越南盾/月调为325万越南盾/月)。

施工第三方强制保险细则

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政府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颁布的第 20/2022/ND-CP 号法令修改和补充了第 119/2015/ND-CP 号法令的若干条款 2015 年 11 月 13 日,政府规定建筑投资活动中的强制保险。

第 20/2022/ND-CP 号法令补充了关于为第三方购买强制民事责任保险的规定。

具体而言,关于在建设投资活动中必须购买强制保险的主体,法令对第四条第三款进行了如下修改和补充:建筑承包商必须为其员工购买强制保险、现场施工和第三方强制民事责任保险。

工业园区和经济区管理新规

政府于 2022 年 5 月 28 日颁布了关于工业园区和经济区的管理规定的第 35/2022/ND-CP 号法令,自 2022 年 7 月 15 日起生效。

该法令由 08 章 76 条组成,规范一般问题; 基础设施投资,建立工业园区和经济区; 工业园区和经济区发展政策; 某些类型的工业园区和工业-服务-城市区; 国家工业园区和经济区信息系统; 工业园区和经济区的国家管理; 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和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任务、权力和组织结构; 和性能条款。

调整一系列规费的收费标准

自2022年7月1日往后,财政部第120/2021/TT-BTC号通知所规定的下调收费标准的37项规费恢复原来的收费标准。

具体为:附芯片公民身份识别卡规费、护照规费、公路使用费、登检费等等。

上述规费比原来的下调10-50%,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30日。自2022年7月1日起,这37项规费将恢复原来的收费标准。

202271日开始签发附芯片的普通护照

公安部自2022年7月1日起签发新格式的护照(附芯片)。

截至2022年7月1日,公安部暂停签发旧格式的普通护照,治病、出差、已买机票等紧急情况除外。

根据公安部泄露的信息,该芯片将储存护照持有者的加密信息和签发人的电子签名。另外,还储存护照持有者的生物特征、照片或个人信息。

护照附芯片是为了满足数字转型的需求,同时降低护照伪造的风险。

取消纸质发票,使用电子发票

根据政府第123/2020/NĐ-CP号议定和财政部78/2021/TT-BTC号通知。

自2022年7月1日起:强制使用电子发票,经济社会条件困难区域、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区域的没有会计软件系统、没有与税务机关进行电子交易的中小型企业、合作社、个体户等情况除外。

如此一来,除了上述特殊情况以外,自2022年7月1日起,企业、个体户不得使用纸质发票,必须使用电子发票。

工伤、职业病保险基金缴费停止优惠

在2021年签发的第68/NQ-CP号决议中,政府允许因新冠肺炎疫情而面临困难的雇主按缴社保工资基金0%的标准缴纳工伤、职业病保险费,期限为12个月(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自2022年7月1日起,企业按原来的标准缴纳工伤、职业病保险费。

具体为,根据政府第58/2020/NĐ-CP号议定第4条的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工伤、职业病保险费的缴费金额计算如下:

-具备低标准缴费条件的企业:按0.3%缴费。

-其余企业:按0.5%缴费。

支持国内博士生学习和研究经费

自 2022 年 7 月 20 日起,财政部第 30/2022/TT-BTC 号通知指导提升高等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能力建设项目实施的财务机制符合基础性和综合性改革 2019 年至 2030 年期间的教育和培训的要求。

因此,国家预算为国内博士生开展论文课题、参加医学和药学、体育、体育和艺术领域的研讨会和小组会议提供2000万越南盾/学员/年的财政支持;自然科学组、工程和技术组、农业、林业和渔业组1800 万越南盾/学员/年;社会科学、经济学、法学团体;酒店、旅游等行业 1300 万越南盾/学生/年。资助期限:在培训机构学习期间(不超过4年)。

Avatar photo

作者 越南之窗